我們知道廢氣的物理性質使得其能夠與水融合,該種廢氣就可以應用水吸收法進行處理。在水吸收處理工藝實際應用階段,物理及化學吸收是其工藝能效發揮的關鍵點,如果廢氣中有機物質的性質較為穩定,不易發生性質變化,就可以應用物理吸收方式對廢氣進行處理。一般情況下,能夠與水相溶的有機物質存在較多類型,人們在實際應用中需要結合物質特性進行判斷。水吸收法的應用主要依托于氣體吸收的雙膜理論,實際上,在氣相側和液相側的兩個范疇中都涵蓋與之對應的氣膜及液膜。在對廢氣進行處理時,吸收有機物質必然會產生相應阻力,而膜就是形成阻力的主要物質,當氣體被吸收并經由兩個膜傳遞后,液相主體就會被逐一吸收,這一階段也會產生最大吸收值,當汽液一致后,人們根據恒定數值就能衡量吸附用水量。在水吸收工藝應用階段,進入不同范疇后都會產生相應數值,在利用不同的公式對其進行逐一、完善的計算后,人們就可以確定最佳吸收標準。一般情況下,在溫度保持9℃時,針對可溶性較強的有機物質進行吸收,人們應當衡量水排放濃度,保證工藝應用中涵蓋的各項指標都能達到預期標準,以有效提高廢氣處理效率。通過對實際處理能效進行對比可以發現,以相同規格的有機廢氣為主體,水吸收法的處理效果明顯高于冷凝回收處理工藝,有機溶媒的濃度也有所下降。因此,在9℃水吸收環境下,易溶有機物在水吸收處理工藝中更加便于吸收,相對地,該工藝的能效作用明顯強于冷凝回收處理工藝。
廢氣處理設備:噴淋塔
在有機廢氣排放濃度一致的情況下,吸收劑溫度與介質在水中的平衡度存在直接聯系。簡單地說,如果吸收劑溫度低,介質在水中的平衡度濃度就高,使得吸收劑應用量合理縮減;如果吸收劑溫度高,介質在水中體現的平衡度就會下降,這會導致吸收劑耗用量增加。例如,在25℃以下的溫度環境中,如果完成處理的有機廢氣符合排放標準,其在水中就會形成相應穩定的平衡濃度,以相應標準為核心對其進行衡量,當水對有機物進行吸收時,只能吸取標準部分的有機物,而剩余的水就需要進行再生處理或直接排放。